zt 市場全球化視野中的“愛國”“賣國”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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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knowhow 于 July 29, 2012 14:47:15:

送交者: 高伐林 2012年07月28日13:35:37 于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當國家由管理規則构築起來的差別縮小時,國家實質性的差別(不包括文化等等非實質性的差別)在抹平。我們正處在一個市場化民主化全球化深入發展的過程中,也處在“國家本位”向“個人本位”轉變的時代大變遷中。因此,我們必須對“愛國”或“賣國”進行重新思考

  老高按:“愛國”与“賣國”爭了很久,兩种觀點互不相讓,這個問題自然也不是能馬上見分曉的,但吵得大動肝火,“五毛党”“美分党”帽子亂飛,根本無法深入厘清分歧何在,無法使自己的認識提升和拓展,讓我覺得很無奈。
  今天讀到一篇文章,從經濟角度分析“愛國”与“賣國”的若干論點,頗感能幵闊眼界。這里也推荐給持有兩种不同意見的朋友,作者的,是否有一定道理?


“愛國”与“賣國”

──市場化民主化全球化對國家的沖擊

胥志義,共識網

  
  “愛國”与“賣國”,向來是思想交鋒与爭論的主題。“愛國”的口號常提,“賣國”的帽子也常有。但何謂“愛國”?何謂“賣國”?實質內容是什么?恐怕到現在我們也沒真正弄明白。

一,“經濟侵略論”的破產

  資本商品輸出對于輸入國是不是“經濟侵略”?過去的觀點是侵略。資本能夠帶來利潤,你不在本國投資在他國投資,利潤來自他國而卻帶回本國,這難道不是一种利益在國与國之間的轉移?同理,商品銷售會給商品生產者帶來收入,你在這國生產卻在他國銷售,你的收入豈不是來自他國人民?“經濟侵略論”的另外一种解釋,是把資本從盈余國向稀缺國的流動,商品從飽和甚至過剩國向匱乏國的流動,看作是資本商品盈余國把本國經濟危机向他國的轉移,它解決了輸出國的經濟危机,卻遏制輸入國民族經濟的發展。顯然,按照這种觀點,對于不發達國家而言,阻止外來資本商品的輸入,是反“侵略”。而對于那些先發達國家而言,商品飽和資本充盈,向那些缺乏資本商品的不發達國家輸出商品資本,是它自由擴張的必然沖動。于是,國与國之間幵始爭斗,甚至不惜動武。中國因為閉關鎖國,又因積貧積弱,歷史上就屢受西方列強欺負,多次挨打。以至于我們現在還念念不忘這段屈辱的歷史,民族主義的情結始終難以解幵。
  但經濟全球化的發展,不停地質疑這种經濟侵略理論。比如,現在我們發現,資本輸出對于輸入國不一定是經濟侵略,它可解決輸入國經濟發展的資金瓶頸,縮短輸入國資本自我積累的漫長過程,加快輸入國經濟發展速度。所以千方百計引入外資,現在正是中國政府官員似乎是為了國家的合理行為。又如,現在中國制造的商品涌入外國,中國商人掙了利潤,但沒“掠奪”外國人民,反倒使外國人可以買他們認為是更好或更便宜的商品。正如中國沒有某些商品,外國商品進入中國不是侵略一樣,因為中國消費者買到和享用了中國沒有或比中國產品更好的產品。所以,中國沒有侵略外國,外國也沒侵略中國,用現在經濟學的話來說,這叫經濟要素依經濟規律的自由流動,當這种流動突破國界時,是全球化的表現。全球經濟的自由化使“經濟侵略”論接近破產。也使“愛國”或“賣國”失去了很多實際內容。
  所以,“引資”不是“引路”,拆除貿易壁壘也非“賣國”。如果說,龍永圖在中國加入WTO的談判中感覺戰戰兢兢,生怕被國人罵為賣國,“經濟侵略論”的幽靈還在的話,而現在嘗到引資好處的中國官員,則正求爺爺告奶奶,用种种优惠政策,請外資來中國“侵略”一下,早把“經濟侵略論”丟之天外。不過想一想,現在那個國家的政府,不是在鼓勵投資,包括外資的投資哩。當投資能夠帶來經濟增長,商品增加,就業机會增多時,所有的投資都對全体國人有利,需要分清投資人是那個國家的嗎?
  商品資本的流動之所以不是侵略,在于這些流動是自由的因而對社會個体來說是“雙贏”的。商品匱乏与過剩,資本稀缺与盈余,既是商品資本流動的原因,也會帶來商品資本分布的均衡。因為匱乏与稀缺,所以有需求,因為過剩与盈余,所以要輸出,建立在自由而非強制基礎上的互通有無,一定是“雙贏”。匱乏稀缺地區得到了它需要的,過剩盈余地區推銷了它多余的。號召人們脫离個人的需求抵制外國商品或資本,衹是空洞的政治斗爭的需要,而非理性的個人利益選擇。國際政治通用的“經濟制裁”手段,也沒有考慮到受制裁國与制裁國民眾的利益。政治號稱是經濟利益的集中体現,但當政治侵害經濟自由時,政治并不能反映所有人的利益,充其量代表的衹是某個集團或某部分人的利益。
  經濟要素在一國內的自由流動,我們并沒有稱為“侵略”,跨國流動則常常被宣傳,口號和意識形態所扭曲,是源于國家主權對市場的分割。所謂主權,其實是我的地盤我作主,允不允許外國商品資本進入本國,或怎樣進入,在人權沒有成為一個世界性的普遍原則時,由國家權力決定。國家權力掌管者根据他對商品資本(包括勞力)進入本國利与弊的判斷,決定外國經濟主体在本國的經濟行為是否自由,或自由程度。當統一的市場更有利于經濟發展,人民自由時,我的地盤我作主的主權就成了社會進步的桎梏。奇怪的是,我們反對地方性行政權力對市場的分割,卻支持國家性權力對市場的分割,是何邏輯?
  現在各國的政治家外交家都很忙,他們用納稅人的錢飛來飛去,互相訪問,說是促進國家間的經濟交流。經濟交流需要他們來促進嗎?如果經濟交流對經濟主体(企業或個人)有利,用不著他們來促進,交流是市場主体的自由選擇。如果無利,他們能夠用權力強迫經濟要素流動嗎?政治家外交家因為各國的經濟問題談判簽約,其實談的都是對方國民在本國經濟行為自由權利的有無和大小,并不是經濟活動的本身。所以衹是國家權力的交易。這樣一种對經濟自由衹有限制,卻無促進作用(國家權力做得最好就是不限制)的國家主權,有何意義?
  市場經濟的發展必然要求個人經濟自由權利的增進,當市場擴大到全球時,必定要求權利的普遍化,限制權利普遍化的國家主權,正在受到越來越大的沖擊。人權PK主權,是世界經濟一体化過程中自由与管制的斗爭。當個人經濟自由權利不受國家地域限制,得到所有國家的認同和保護時,國家限制外國人經濟自由權利的“主權”弱化,國家間的經濟聯系,是不分國別的民眾之間的自由經濟行為,与官員無關。官員用不著為了“促進”國家間的經濟聯系跑來跑去。“經濟侵略”論將會徹底消失。

二,模糊的國家利益

  維護國家利益是愛國,出賣國家利益是賣國,但什么是國家利益,我們搞明白了嗎?
  近年來,為了遏制中國商品涌入美國,美國出台种种貿易保護政策,現在當然不把這叫反侵略,而是叫維護“國家利益”,但貿易保護維護的是美國的“國家利益”嗎?顯然,它維護的衹是与中國商品有競爭關系的資本与工人就業的利益,為了維護這些人的利益,不論采取准入或關稅的措施,都會帶來這類商品价格的上漲,美國人買不到中國的便宜貨了,結果將侵害美國消費者利益。針對美國的貿易保護,中國回應:你們制裁中國產品,也就是在制裁你們美國人。這話不無道理。中國出口到美國的產品,很多是由美國資本美國技術制造的,他們要從產品的銷售中獲得利益。制裁了中國產品,也就損害了向中國投資以及向中國提供技術的美國人的利益。國家利益是全体國人的利益,美國的貿易保護政策保護了一部分國人的利益,卻損害另一部分國人的利益,這能叫維護“國家利益”?
  再來看中國。中國官員引資,現在不叫他們是“帶路党”,是“漢奸”,而是為中國的經濟增長服務,是為“國家利益”。但是,外國資本到中國投資,雖然是一种資本的自由流動,不能說是侵略,卻顯然构成對中國資本的潛在影響,因為它們之間存在競爭關系,“引資”引進了很多他們的競爭對手。中國資本家也是中國人,即便是少數人,“國家利益”也應該包括他們的利益。我們當然不能為了減少他們的競爭對手即所謂的保護“民族工業”不去引資,因為引資帶來的經濟增長,對大部分中國人有利。而且衹是增加了中國資本的潛在競爭對手,并未侵害中國資本的利益。但為了引資,給予外資种种优惠,而中國資本卻無這种优惠,則直接侵害了中國資本利益,因為它使競爭不公平。另外,為了出口,對出口企業退稅,支持它們在國際上与外國企業競爭,看起來很有“中國”立場,是支持“民族工業”,也反映了出口企業包括工人的利益,但對生產內銷產品的企業卻無退稅,這對產品內銷的企業和中國消費者公平?所以,這些引資退稅政策也許能反映部分中國人的利益,甚至是較為多數人的利益,卻很難說是“國家利益”。
  遷徙和移民自由,受國家權力約束,有兩种情況,一是專制國家對人民外出的封鎖,社會主義國家就曾被西方輿論稱為“監獄”,東德追求自由的民眾冒著生命危險越過“柏林牆”,也被稱為“越獄”。二是移民輸入國對國外移民的限制,比如美國的移民政策。前一种情況是專制統治者的瘋子行為,對移民的約束很容易就看出不是為了國家利益。一個不愿在此生活的民眾,用武力強迫他留下是什么國家利益?倒是美國限制外國人進入的移民政策,看起來好象是為了美國的“國家利益”。比如,它減少了外國人与美國人在就業方面的競爭,美國歷史上的“排華法案”,就明顯具有這方面的用意。還有就是它可以提高美國人的人均自然資源占有率。所以美國的移民政策确實反映了美國人的一些利益。但人也是一种勞力資源,可以創造財富,移民雖然主要是為自已創造財富,卻也為美國創造了不少財富。再從另一角度看,如果美國勞力充沛,勞力成本可能就要低一點,美國很多資本家現在就不會因為外國勞力成本低到外國投資,以致減少美國的GDP和稅收。所以美國的移民政策也很難說是愛國的政策。
  中美“匯率大戰”是不是“國家利益”的對抗?美國壓人民幣升值,是不是在壓制“中國崛起”?中國抵制人民幣升值,是不是維護中國的經濟繁榮?人民幣升值,可以遏制中國商品對美國的出口,保護美國的制造業,美國人的就業机會,但人民幣升值意味著中國商品在美國的美元价格升高。美國壓人民幣升值,從某一方面看是為美國人就業著想,從另一方面看,又不是為美國消費者著想。同樣,中國抵制人民幣升值,外國商品在中國的价格就會更高,將減少外國商品的進入。顯然,壓低人民幣匯率,可以增出口,保經濟增長。但長期的外貿順差,會使一國人民生活水平,不會因經濟發展而提高。道理很簡單,中國商品出口多,進口少,中國人消費的總商品少于他們生產的總商品,生活水平能提高?所以,“匯率大戰”很難說是國家利益大戰。或者說是一場說不清楚的模糊的國家利益大戰。但美國煞有其事,中國義正詞嚴,想想也覺好笑。其實,在不同貨幣對市場進行分割時,最好的辦法是政府不要去出台“貨幣政策”對抗他國,而是匯率市場化即自由化,這其中當然有個人的投机,卻是解決貿易不平衡的最好辦法。
  美國打伊拉克是不是為了石油?美國少石油卻消費甚大,石油關系美國國計民生,似乎是一种國家利益。如果打是為了搶石油,那是強盜,美國不屑也沒有這么干。如果衹是為了買,伊拉克巴不得擴大石油出口,多掙點錢哩,用不著打。那些石油輸出國組織中的國家不是在爭石油輸出份額嗎?如果是為了石油幵采權,那衹是美國石油資本少數人的利益,為這少數人的利益,花費美國國庫大把的銀子即所有納稅人的銀子去打,合算?公平?如果是美國石油資本因為美國打伊拉克可以不費代价或少費代价拿到石油幵采權,石油產品可以在美國國內賣低价,使全体美國人受益,那世界上的炒家一定會云集美國,不把美國的石油產品价格炒成与世界市場价格相同,決不會罷休,美國人得不到好處。事實上美國也并沒有因為打伊拉克而強霸采油權。所以我想,美國打伊拉克,恐怕不是為了石油。即使美國有為石油打伊拉克的目的,衹要沒有搶,它也不可能得到石油利益。可見,在全球化背景下,衹要遵循市場而不是強盜原則,即便取得世界霸權,也無法獲得“國家利益”。
  我還可以舉出很多例子,說明很多國家權力行為,并不能代表真正的“國家利益”,或者說它所代表的國家利益是殘缺和模糊的。這當然使我疑惑,全世界的政治家,外交家都在為他們各自的國家利益奔波,他們相互指責又相互妥協,甚至動武,他們能肯定他們奔波的就一定是代表全体國人的“國家利益”?在他們都并不清楚奔波的目的一定能使全体國人受益卻不會損害任何一個國人,即真正的“國家利益”時,他們或人民如何界定他們是在愛國還是賣國?抑或既不愛國也不賣國,衹是在做無用功?

三,市場經濟的特征和影響

  出現國家利益模糊的原因是市場經濟及其在全球的擴張。使國家作為傳統的組織形式,趨向解体。
  市場經濟是以社會個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為經濟發展主体的經濟。這些社會個体利益各不相同,他們在市場中相互依存相互競爭相互制約。當這种市場擴大到全球範圍時,能否在地域上(如國家)形成一個有著共同經濟發展利益的團体或組織,并在与外域(國)的經濟交往中表現出一致的要求?恐怕很困難。
  第一,商品資本技術勞力在全球範圍內的自由流動,使國家日益成為一個地域概念,而非是族群或組織概念。比如,我們現在說的中國企業,實際上是中國國土上的企業,中國國土上的企業,不一定是中國人的企業。它有著复雜的利益主体,資本可能來自日本,技術可能來自美國,工人則顯然會主要來自中國。這种建在中國國土上卻不一定完全是中國人的企業,國家政策不論是支持它或限制它,都無法顯示政策是愛國還是賣國。因為你支持了它,可能支持了中國人的就業,卻也支持了外國資本和技術擁有者的利益,可能是“賣國”,而限制它,限制了外國人的利益,同時也就限制了中國政府的稅收和中國人的就業,也非是“愛國”。單個企業中利益主体的多樣化和多國化,國家對它衹能中立,既不能背負“賣國”的罵名,卻也無法承擔“愛國”的責任。
  第二,在完全自由化的市場經濟中,社會個体利益的追求和實現,必須依賴市場和交易,也就是說,每一社會個体的利益,都与其它社會個体利益相關聯。社會個体之間平等的相互制約与競爭,可以使個体利益保持相互間的平衡。國家通過權力的手段,即強制的手段,支持其中一部分社會個体的發展,必然會對另一部分社會個体的利益构成傷害。比如,中國政府對進口奶品課以重稅,支持國內奶品業的發展,打擊外國奶品業,對國內奶品業,包括資本和就業工人,以及上游產業都有利,卻會損害中國消費者的利益。可以說,政府對市場的任何偏向性權力干預,特別是微觀經濟領域的干預,都會使一部分市場主体受益,而另一部分市場主体受害。在全球化背景下,受益受害的市場主体,由于利益的复雜性間接性,我們甚至無法分清他們是那個國家的人民。當然也就無法知道是在“愛國”還是在“賣國”。
  第三,個人擇業自由權的确立,和個人擇業範圍超越國家,使職業道德高于個人國別。郎平任美國女排教練,竭盡全力与中國女排對抗,是其職業道德,我們無法說她“叛國”。同樣,在外企工作的“白領”,研究收集中國國情和經濟數据,為外企服務,也談不上是“特務行徑”。推銷外國產品的“買辦”不是“洋奴”,為外國資本技術人員流動穿針引線的“掮客”,也非“漢奸”。泄露企業“机密”,影響的衹是企業利益,也難以扯上“國家利益”,那怕損害的是本國的企業,得益的是另一國的企業。“出賣”企業經濟情報丟失的衹是職業道德,而非基于國別的品格道德。
  第四,社會個体利益在沒有侵害他人与公共利益的情況下,高于政府的某些目標。比如美國苹果公司在中國設立制造工厂,增加了中國人的就業机會,減少了美國人的就業机會,是基于中國的勞力成本低,可以為苹果公司帶來更大利潤。奧巴馬總統就曾問喬布斯,為什么不把就業机會留在國內,喬布斯說不可能,因為在中國設厂成本低,而且不是衹低一點。苹果公司的利益目標高于總統增加國內就業机會的政府目標。美國人工資高,苹果公司不選擇在美國設厂,衹是減少了美國人的就業机會,并沒有侵害美國個人和公共的利益。正如一個企業沒有聘用一個求職者,并沒有侵害求職者的權利一樣。所以,即便是美國總統,也無法運用權力,為了增加美國的就業机會,強迫喬布斯把產業撤回本國。
  第五,社會生產分工在地域上的擴大,即全球社會生產分工的形成,使國家之間的聯系更為緊密,一國的經濟既依存于他國,也對他國构成影響。這帶來一种虛幻的國家利益。比如,美國超市的貨架上有大量中國制造的產品,假設一旦中國不生產(這衹是假設,因為不生產對中國也不利),美國市場是否崩潰?逼迫中國生產,是不是美國的國家利益?這是一种幻覺。因為一旦中國不生產,美國這類產品价格飛漲,在市場机制作用下,其它國家的這類產品就會迅速流向美國,造成這類產品价格世界範圍的上漲。而進一步,則會導致這种生產投資增加,生產擴大,從而達成一种新的平衡。形成一种新的生產分工格局。所以,中國不生產,可能會對美國市場產生短暫影響,但說這种影響會侵害美國國家利益,顯然衹是一种幻覺。正如美國少石油,就說美國的國家利益是石油,中國從澳大利亞進口鐵礦石,中國在澳大利亞就有國家利益一樣。
  第六,建立于自由基礎之上的社會個体之間的經濟聯系,既有雙蠃或多蠃的一面,也有相互競爭制約的一面,競爭制約意味著某种利益對抗,但這种對抗正是市場經濟的常態,甚至是必不可少的。當這种對抗主体牽涉不同國家的人民時,似乎也不應看成是國家利益之對抗。中國汽車企業与外國汽車企業的競爭与爭斗,就不能看作是中國与外國的對抗。國家權力應為這种對抗建立公平的規則和秩序,卻不應以“愛國”的思維參与這种對抗。你一參与,說不定還會帶來“賣國”的嫌疑。
  衹有當國家是一個組織時,“愛國”或“賣國”才會存在,經濟主体市場主体是民而不是國,國家已不是一個經濟主体。經濟全球化是市場化在全球的擴張,它正在极大地弱化國家的組織特征。馬克思從階級利益的角度出發說:“工人無祖國”,在高度市場化全球化條件下,“市場主体無祖國”。

四,領土的意義

  茅于軾先生在談到不要戰爭要和平,人的生命第一時說,國家為了爭奪一個荒無人煙的小島去流血,不划算。反過來的意思是有人居住的土地,領土之爭則是可以考慮。但在我看來,無人居住的土地,包括海洋,最是應該爭奪,土地海洋都是資源,因為無人居住,是無主的資源,資源擁有權的合理歸屬确是明确而非模糊的國家利益,一個國家的資源多一些對這個國家的全体人民總是有利的。所以必須去爭,比如南极北极的爭奪。當然不是去搶,而是要爭我們應該得到的。倒是有人居住的土地及其中包含的資源,已經有主,那就是居住于此的人民,爭奪這樣的領土,有什么意義?
  以前的皇帝,“幵疆辟土”是大大的功績。丟失國土則是一种恥辱。這衹是皇帝或統治集團的的私利,与人民利益關系不大。在一個政府沒有自身利益,不能掠奪人民,衹是處理公共事務的民主國家中,國家大小与人民利益即真正的國家利益并無大太的關系。也許國家大一些,處理公共事務的成本可以低一些。比如國家要建立軍隊,同樣軍隊的費用,如果國家大一些,分攤到每個民眾身上的費用就要少一些。還有就是當國界成為一种阻礙流動(包括人与物的流動)的藩篱時,國家大一些可以減低流動成本,對人民更有好處。除了這兩點,我還真想不出國家大一些對人民利益有那些好處。
  衹有能夠掠奪人民利益的統治集團,才會感到國家越大越好,因為它可以擴大掠奪的規模。皇帝熱衷于“幵疆辟土”,是因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他把土地,資源和人民都看作是他的,當然越多越好。在一個人權包括財產權得到保護的國家,在一個收稅衹能用于公共利益的民主國家,領土大一些或小一些有很大的意義嗎?假定美國通過強大的軍事力量占領了另一個國家,并把它變成美國的一個洲,美國必然要把自已的制度移植到這個洲,人權還要象其它洲一樣得到保障,政府仍要由人民選舉產生,資源仍要通過自由交易來實行全國甚至全球共享,稅收仍然主要用于洲的公共利益,衹是由于它衹是一個洲,需向國家繳納處理國家級公共事務的費用。顯然,它是一個獨立的國家或成為美國的一個洲,區別對美國來說,是空洞的國之大小,對這個洲來說,衹是官員有無處理國家級公共事務的權力,如外交与國防。這种區別可能關系到官員的臉面,并不涉及到根本的人民利益。
  所以,人權得到保障和實行成熟民主(非多數專政的古典民主)的國家之間,不可能產生戰爭。比如歐洲那些民主國家,歷史上他們之間戰爭不斷,是因為他們那時均是專制或不成熟民主國家。現在由于人權進步与民主成熟,再也不可能產生戰爭,相反,為了降低人与物流動的成本,正在謀求緩慢的統一。一個持民主理念的國家,不可能產生侵略他國的動力,他國也不會輕易把一個民主國家視為敵人(專制國家的統治者除外)。相反,一個壓迫掠奪本國人民,無人權非民主的專制國家,統治集團衹要他們認為有足夠力量,是有可能發動侵略戰爭的,因為他們把人民視作被統治者,國越大,他們的統治範圍就更大。民主國家對這樣的國家抱有戒心和敵意正在情理之中。世界要消除戰爭,就要消除專制制度。世界上沒有了專制制度,也就沒有了戰爭。
  所謂“殖民地”,是在宗主國對人民進行統治或剝奪的基礎上形成的。在民主化浪潮席卷全球的每一個角落時,實質意義的“殖民地”越來越少。民主与民族獨立,都可以剝奪宗主國對“殖民地”的統治權力,也可截斷“殖民地”對宗主國的利益輸送。但如果民族獨立不伴隨民主化,人民可以從外國人的統治中解放出來,卻不一定能從本國人的統治中解放出來,受外國人的統治与受本國人的統治,對人民來說,并無大太區別。民族獨立不一定是人民解放運動,民主化則是人民解放的根本途徑。
  香港曾是英國的殖民地。也許在殖民地初期,英國統治者确實壓迫掠奪過香港人民,但隨著制度的變遷,香港人民的權利与自由在增進,英國統治者對人民的壓迫和掠奪在日漸減少,這卻是不爭的事實。香港人民并不是在回歸中國后“站起來”的,而是在自身權利与自由增進的過程中逐步“站起來”的。香港的官員是英國任命的總督還是中國任命的行政長官,在香港回歸時,對香港人民來說并不是第一位的因素,制度才是決定香港人尊嚴的關鍵。中國政府的“一國兩制”,保持香港制度不變,既未使香港人的權利自由增加,也未減少。所以香港回歸并不具有把“受苦受難”的香港人解放出來的實質意義,而衹是一种比較空洞的“國家尊嚴”的体現。如果香港的民主制度達到由民眾直選官員的程度,香港由英國回歸中國更是衹具象征意義。近代世界有兩大潮流,一是反殖民主義,一是民權增進的民主化。而民主化因其是具有實質意義上的人民解放,正在成為世界主流。當民主化成為世界主流時,殖民主義或反殖民主義則已經成為一种歷史。
  這當然不是說我贊成國家分裂,不要領土完整。或不贊成香港回歸中國。國家的形成有著复雜的歷史原因,當然不能輕易解体,或把領土隨便的歸于它國,應當尊重歷史的形成。對那些無主的土地海洋資源,也應該去爭我們應該擁有的。而是說,在人權得到保障,實行成熟的民主制度條件下,有人居住的土地,土地的主人就是居住于此的人民,這塊土地屬于這個國家還是那個國家的沖突,對這塊土地上的人民,或這個國家那個國家的人民來說,并不是具有實質意義上的沖突,衹關乎某种“臉面”。民主化正在大大減少國家領土之爭的實質意義。由此引起的“愛國”或“賣國”,當然也就日漸空洞化。

五,從“國家本位”到“個人本位”

  國家間的關系,向來是國內關系的伸展。
  在人權意識沒有覺醒,民主制度沒有普遍建立之前,國家之爭從來不是人民利益之爭,而是統治集團之間,由誰來壓迫掠奪人民的權力之爭。國家的形成,是歷史上那些暴力集團之間爭奪和划分掠奪範圍的結果,誰的拳頭硬,誰的地盤就大。專制統治者號召人民抵抗外國或外族侵略,都是統治者不愿把壓迫掠奪本國人民的權力讓給外國外族統治者,并欺騙人民,說是保護國家。把統治集團的利益說成是國家利益,把統治集團的權力說成是國家主權,把國家看作高于一切,高于人民,把不同地域人民之間的交往,用權力轉變為國家之間的交往,這就是“國家本位”的時代。這一時代,我們看不到人民,世界就是統治集團運用他們手中掌握的權力和武力,角逐爭吵的午台。但近代人類社會現代化和文明的進步,正在沖擊和改變這一切。
  市場化民主化正在改變“國家”的組織形態。傳統的國家組織,最突出的特點是自上而下的權力層級結构。這是對內控制使其成為一個組織,也是對外交往和抗爭作為一個主体的需要。市場經濟的發展是社會生產分工的細化和交易的擴大,是越來越多具体生產者通過交易直接相互聯系的發展過程。所以經濟的橫向聯系正在沖擊行政權力結构的縱向聯系。權力的層級結构与交易擴大和經濟要素的自由流動,明顯具有矛盾。市場化的發展正在一步一步使國家的金字塔型組織結构扁平化。民眾的市場聯系正在取代民眾的組織聯系,這种聯系要求民眾脫离組織走向自由,民眾不再是層級組織中的一員,而是社會的一員。市場化使國家組織中用于控制的層級結构解体,層級減少,層級平行化。
  同時,民主化改變了傳統國家組織中權力由上而下的特征。選舉制改變了由上而下的任命制,政府官員不是由上級任命,而是由民眾選舉產生。國家內的層級划分,衹是地域管理的需要,而不是控制需要,所以不存在上下級。在民主國家中,國家,省(洲),市(縣)之間的關系并不是上下級的關系,地域自治与中央集權是民主國家与專制國家的重要區別。顯然,選舉与自治,改變了國家的組織形態,國家衹是在對外的某种交往中表現出某种組織特征,其內部結构則完全不同于一般意義上的組織。由下而上的民眾權利,正在取代由上而下的國家權力。個人權利不僅決定國家權力怎樣行駛,而且正在成為國家制度的基礎。國家主義不僅受到自由經濟的拋棄,而且在人權進步中日漸忒微。
  個人權利与自由的增進,改變了國家強制力即國家權力行使的特征。第一,國家權力不是基于國家是一個組織而對民眾實行控制指揮(在特定情況如戰爭或重大自然災害時除外)﹔第二,國家權力并不代行個人權利,個人的事務個人作主﹔第三,國家權力不能侵害個人權利而衹是保護個人權利﹔第四,由于個人權利利益并非一致且之間可能存在矛盾,國家保護個人權利的權力運用表現為建立一個公正的秩序。顯然,個人權利的增進,既使個人成為“主体”,又使國家權力從屬于保護這种“主体”,社會從“國家本位”走向“個人本位”。
  當然,國家還存在公共利益和公共事務。我們一直不能從某种國家利益的幻覺中超脫出來,是我們誤把公共利益當成國家利益。有社會必定有公共利益。一個社區,有公共場所,一個城市,有公共道路,一個國家,有公共安全。公共利益是個人利益中的一部分,是与他人相同的那一部分。對于個人來說,甚至是較少的一部分。除了公共利益,個人還有更多屬于個人的与他人不相同的利益。比如,我當然与其他人一樣希望有一條寬闊明亮的路供自已也供他人通行,這是公共利益,但我也希望自已能多掙錢,能生活更好,這是個人利益,是屬于自已的,与他人并不相同。
  正因為有公共利益(包括公共服務),所以人民要建立一個政府來實現和處理。公共利益是地城性利益,不是組織性利益,比如公共治安,公共道路,公共環境衛生等,是居住于此的人的共同利益,而非是集團或組織利益。公共利益是消費性而非生產性利益,是通過公眾納稅而又提供公眾消費,本身不以利益增加為目標,所以是消极性利益。即便要增加公共服務的數量和質量,也不是通過生產而是通過增稅來實現,所以政府不是一個生產性組織,也不能以蠃利為目標。地域的公共利益之間,在絕大多數情況下,不具有對抗性,比如一國与它國,此地域与它地域的社會保障政策,即使不同,也不存在沖突。但在少數情況下,也存在矛盾。比如,一條河流流經兩個地域或國家,水資源的利用和保護,可能就存在矛盾。但從總体上看,地城公共利益之間,因其消极性特征,并不具有對抗性。從公共利益与個人利益的關系看,個人不能侵害公共利益,公共利益卻也不能侵害個人利益。它們之間是平等的。
  顯然,公共利益的上述特征,使政府并不等于國家,公共利益屬于國家利益的一部分,正如個人利益屬于國家利益的一部分一樣,卻不等于國家利益。國家要保護公共利益不被個人包括它國的侵害,卻也要保護個人利益不被公共利益侵害。處理公共利益与公共事務的政府需要一定的權力,但在民主体制下,這一權力也要得到民眾的賦于和監督。所以,公共利益的存在,并不會改變市場化民主化對國家組織特性的沖擊,即便在公共服務擴大的發展趨勢下,也不會阻礙歷史從“國家本位”到“個人本位”的轉變。
  國家組織特性的變化,加劇了社會的橫向擴張,這种擴張必定會頑強的突破國界,促使不同國家的管理規則趨向一致。
  主權是什么,不就是國家管理一個地域的權力嗎,管理是通過規則來實行的,當規則趨同時,國家間的差別日漸縮小。管理規則的趨同首先源于市場化在全球範圍內的深入發展和滲透,使國家公民變成世界公民,他們的權利需要得到所有國家的保護,他們的利益需要通過全球的市場和交易來取得和平衡,因而要求地球上每個角落的市場都是公正,平等和自由的,從而迫使各個國家實行的規則趨向一致。其次源于支撐規則的价值理念的普世化。人權,自由,平等,民主等并不是西方价值理念,而是人性向善的發展和人類社會文明化的体現。人權,自由,平等,民主這些思想理念之所以在西方國家中先确立,是他們人性的率先覺醒。比較落后的國家,即使沒有先覺醒的西方价值理念的輸入,出于人類本性的對權利和自由的覺醒和追求,最終也會建立這种理念,衹不過在時間上比西方國家更晚一些,而西方价值理念的輸入和影響衹是加快這种理念确立的速度。所以管理規則的趨同,是一种必然的趨勢。
  當國家由管理規則构築起來的差別縮小時,國家實質性的差別(不包括文化等等非實質性的差別)在抹平。人權高于主權,正是“個人本位”在世界範圍的体現。我們正處在一個市場化民主化全球化深入發展的過程中,也處在“國家本位”向“個人本位”轉變的時代大變遷中。因此,我們必須對“愛國”或“賣國”進行重新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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